105.05.08/A1-387 蔡○原先生
Category : 活動公告
編號:A1-387 探訪日期:105.05.08
受助者:蔡○原先生(55歲)
地址:高雄市橋頭區
原因:案主離婚,案主於102年11月中風,被女兒送至橋頭社區老人養護中心照顧,104年4月女兒即失聯,不聞不問,積欠養護費至今,案主經2年多復健治療,已能自行行走,生活也能自理。因積欠機構龐大費用又無經濟來源,目前雖有申請社會福利補助,但需要一個月的時間,故請本會能援助這一個月的生活費。此案由高雄市平安基金會社工黃麗玉小姐通報。
實施:救助金五千元。
參與實施者:謝師兄維軒、陳師姐秀敏、許師姐純真。